第101章 筹备猎狼

大黑羊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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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余乐道:“那李哥是让我留下来出一份力是吧。”

    李志道:“是的。本来你不过来,我只打算缩在屋子里,将它们赶跑就是了。可是这样一直防御,也不是个事儿呀,谁知道我们哪天会出现什么漏洞,让它们冲破进来,对我们大开杀戒?”

    “我们与这群畜生,结怨太深,已经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了。现在正好盼到小余你的到来,我希望合我们两个男人的力量,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祸患,我看小余你的身板也挺壮的,打几只狼,应该没问题吧。”

    余乐笑道:“这个问题,倒是没什么大问题。不过李哥,你确定那个狼群,今天会攻击我们吗,我可在这里呆不了多久的,顶多就是今天看时候不早了,呆个一晚上,明天我是一定要走的。”

    李志道:“这个百分百包票,我当然不敢打。但从我的判断上看,它们今晚进攻的可能性很大。如果今晚不来,我当然也不会勉强余你继续留着。那么就这样决定了好不好?你们就留一个晚上,咱们碰碰运气!来,咱们就打,不来,我继续我的防御政策,以后再徐徐图之!”

    见他这样说了,余乐倒也不好相却。

    他转头与苏舞商量了一下,苏舞说一切以他为主,最后就同意留了这一夜。

    余乐也是有自己的考虑的。

    毕竟这样对他们来说也确实没什么影响,表姐陆琳已经离开了三天,他俩一时半会也赶不上去,就算多赶这一两个小时的路程,然后时间也得浪费在重新搭建营地上,那留在这里,趁早休息,明天早起,效果也是一样的。

    另外,这个狼群,能彻底解决掉,对他们来说,也有好处,不然他和苏舞在荒郊野外再遇到,可就是大祸了。

    因而余乐对李志道:“那能不能具体说说这个狼群的情况呢?”

    李志道:“具体情况嘛……从我这段日子的观察看,这应该是一个狼家族,一共有六到八个成员。头领则是一匹黑狼。”

    “黑狼?”余乐忍不住问了一句:“是不是体型特别大,大约有一百多斤重的一条毛发乌亮的大狼?”

    李志点头奇道:“难道你也见过了?”

    余乐眼睛一闪,道:“应该是它了,昨晚我遇到过一条,这两地相距又那么近,应该就是你口中说的那一条了。其中还有一条白色的!”

    李志道:“不错!是有一条白色的!这个狼群中,就这一白一黑的两条狼特别显眼,那白色的,我之前在第一个营地时见过两回,但最近却没怎么见了,不知是什么缘故。”

    余乐道:“那是因为它还留在那个荒滩上没走,最后却跟踪我和苏舞一起进来了。一直跟了我们三天晚上呢。”

    李志道:“原来这样……”

    余乐道:“不过这白狼昨晚已经被我打死了。”

    他从竹篓里取出那张白狼皮,扔在了地上,道:“就是它!不过那黑狼首领,昨晚跟它斗了一番,没斗死,让它逃了。”

    那些女人们,一听说他们也遭遇了狼,十分好奇,又纷纷向余乐打听起其中细节来。大胆的,又将那张白狼皮打开来研究。

    余乐跟她们简单地说了说过程。

    这时沈娟她们已经弄出午餐,是一种野羊肉,招呼余乐和苏舞一起吃。

    她们这午饭,也真够晚的,现在都下午三四点了。余乐和苏舞,他们在路上早吃过几块早上烤熟的狼肉了。

    不过听她们解释说,是因为今天早上一直在忙着加固木屋,迎接晚上狼群的进攻,这才一直没空做饭。

    吃过些膻味浓重的野羊肉,余乐又与李志在一边讨论起晚上打狼的事。

    防御的木屋今早儿是加固完成了,用大木条作篱笆,把每个缝隙都填满,原本的茅草棚顶,也压上一层密密的木条,保证狼群不能从屋顶上扒进去。

    这样的一副装备,很严密,狼群无论从哪个方向,都是进攻不进来的。

    不过现在既然要改变方案,不单单是防御而已了,还要把狼留在这里,这样,他啊们就需要准备一件趁手的武器了。

    打狼的事,余乐与李志商量过,决定由他们两个男人动手,女人们,则躲在屋子里,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就行了。

    一来她们力气不壮,打到了狼,人家也不疼。

    二来,她们胆气也肯定不壮,这不是要小看女人,这是事实,平时看到一只凶一点的狗,估计她们都得被吓得跳起来。

    更说别更凶恶的野狼了,要看到狼来,恐怕她们身子先就软了,不仅打不了狼,还得分心去照顾。在那种紧张时刻,就两个男人,怎么照顾得来。

    余乐抡起那根臂儿粗的木头棍子,这是昨晚他拿来打狼的那根木头,因为昨晚那条黑狼逃掉了,怕它搞突袭,路上要防身,所以就一直带在身边。

    棍身上面,还残留了一些那条白狼的血迹呢,这看起来显得挺威风凛凛的,还有点儿血腥。

    余乐对李志道:“我的武器,就用这个吧!够分量,抡圆了砸,没有敲不碎的狼脑袋。这比什么都好用。”

    李志不信,接过手去舞了一下,道:“力道的确猛,打狼身上很受劲,不过我却不行啊,这木头太重了,没抡两下,就没力气了。不行,我得另外找个轻点的,更趁手的。”

    李志一个工程师,人高高瘦瘦的,平时也没干什么体力活,比力气,那自然是比余乐差得远。

    余乐想了想,道:“要不我给你装把刺刀吧。这玩意好,只管捅就是了。狼皮不厚,受不了捅的。”

    李志道:“刺刀?怎么装?”

    余乐道:“我们不是有匕首吗,给它安在木头上去。那不就成了一杆刺刀。”

    说着,便让李志带他出去找合适的木头。

    最后合适的木头没找到,却是让他俩找到了一个竹林,是一种苦竹,这种竹子,韧性很大,肉壁也厚,非常合适我的用途。

    余乐挑了一根年份久的,差不多有他小臂粗的老竹,砍了回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