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八十四章 神仙

杂色棉梗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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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金江?没听过。我们这里属纳王管辖。”老头儿回答道。

    “噗。”虽然孟方没有喝水,却仍然有想喷水的冲动,“纳?纳……纳王?”

    纳王,孟方是知道的。虽然他不喜欢研究历史,但电视里还有小说里经常都会提到,不就是两千年前本大洲的天子之一嘛?

    重新再扫视这屋子,毫无现代科技的痕迹,再看看老头儿那眼神,那分明就是看天外来客的表情吧?

    “看来我不止是穿越了空间,还穿越了时间?我已经蹦哒到了二千多年前?”孟方顿时觉得人生一片黑暗,就算他有那么一点点先知先能,可是他既不是工科狗也不是化学狗,可没法拿着几件生活用品就制出炸弹,他也不知道玻璃是怎么做的,机械是怎么动的,更不要说大炼钢铁,还用铁块造出大船……历史也不好,不能去到王宫里忽悠那些王们自己是先知,知道今天会有谁谁谁要造反,明天会有谁谁谁要来投奔……

    人生第一次,他深刻体会到了爷爷奶奶还有那些老师们常对他说的那句话,“不好好学习,不好好读书,你将来一定会饿死的呀……原来不读书,是真的可以饿死人的……”

    而且没网络,没WIFI,没空调,甚至连电灯都没有,这日子可怎么过?难道学着这老头,用牛粪造一间草棚,然后喝着雪水吃着草根了此一生?

    “陈大哥,你家里来客人了吗?”草屋门口,响起一个清脆而熟悉的女子声音,虽然语调尾音和口音都很怪,但孟方仍然第一时间转回头去,嘴里还习惯地喊了声,“安悦?”

    “啊?”门口的声音发出了一个疑问词。

    她站在门口,拦住了大部份的光线,孟方看不清她的脸,但那身高,那身姿,那分明是减过肥的安悦。

    安悦并不胖,身材非常好,这个站在门口的女人,则瘦弱了许多。想想也是,这个时代这个地点,别说好吃的,估计吃的都没有,瘦一点可以理解,可是就算是变瘦了,孟方也认得出来,那确实是他枕边人的身影。

    门口的女子朝屋里走了几步,本来就狭窄的屋子,一下显得非常拥挤,门外的光线终于畅通无阻地照进来,照亮了这个女子的脸。

    确实是安悦啊,不过她瘦了,皮肤也黑了,眉眼间带着风霜的痕迹,偏偏一双眸子却又如懵懂的孩童般,里面满是天真与稚气。

    “安悦?”孟方又喊了一声。

    那个女孩朝他眨眨眼,歪着头,象猫咪一样好奇的看着他。“这位客人是从哪位王的属地来呢?说话好奇怪。”

    孟方摸摸脸,突然想起系统来,对呀,自己不是有系统吗,扫描看看,不就知道她是谁了?

    他调出系统,系统界面只反馈给他四个大字,【无法通讯】。看来WIFI没有,网络没有,现在连死神系统都没法连接总系统了。

    “陈大哥,我阿大今天捉了一只雪鸡,还掏了好多个雪鸡蛋,他说要把雪鸡卖了,把蛋留下自己吃,过会我送几个来,你和这位客人吃吧。”这个长得极象安悦的女孩说。

    “诶,好,我今天没弄到什么吃的,正在愁该给客人吃什么呢。”陈大哥憨厚地笑笑说。

    女孩又朝孟方眨眼笑笑,然后退出了屋子。

    等她一走,孟方就迫不及待地问,“刚才这个女孩是谁?”

    “她是我们这里猎户王的女儿,你可以叫她二妞儿。”

    二妞儿?这算什么名字?不过这里可是二千年前,女孩子没名字好象也不奇怪,等她们嫁了人,就会变成刘王氏,张李氏,也不会有人去喊她们的名字。

    但还是很奇怪呀,女娲石把他送到这里来,还让他遇上一个和安悦长得极象的女孩子,是想做什么呢?难不成那块破石头是想告诉他且行且珍惜,他和安悦其实是前世的缘份?

    那也不必了吧,他和安悦的关系已经那样了,结婚是迟早的事,而且他也很“尊重”(其实是怕)她,如果石头特意送他来古代是给他做爱情教育,真的不必了吧?

    孟方一边在心里猜测女娲石送自己来此地的目的,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陈大哥聊天。

    “什么?你才三十八?还是虚岁?”

    他有些无语地看着眼前的老头,虚岁三十八的老头?谁信啊,说他六十八了还差不多。

    “山里人,老得快,老得快。”陈大哥有些尴尬地说,“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,没见过外面的世面,听你这么说,山外面的人,应该都能活到五六十吧。”

    “呃,是吧……”看来这个时代的人,都很短寿啊,活到五六十就能让人羡慕了。

    “那安悦,不,刚才的二妞儿,她多大了?”孟方有些好奇地问。

    陈大哥呵呵笑了两声,“快十八啦。因为她阿姆身体不好,需要她照顾,才一直没有出嫁,并不是嫁不出去,听说龙头山那边,有两户主子家想要她呢,还有雪山里的神仙们,也想要她呢。快啦,她阿姆估计很快就会走了。”

    “神仙?”孟方以为自己听错了,把这个词重复了一遍。

    “是的,雪山里的神仙。”陈大哥很严肃地说,当他说到神仙这个词的时候,脸上还有了崇拜敬仰之类的表情。

    “等等,你说的神仙,是不是……”孟方想了想,“会长生不老的那种?”

    “难道还有第二种神仙吗?”陈大哥瞪着并不大的眼睛问。

    “可是神仙,不都是不食人间烟火,视美女为骷髅,视金钱为粪土吗?他们要二妞儿做什么?难道是做婢女?”孟方怀疑地问。

    “不,他们是想娶二妞儿,二妞儿在你们山外,可能不算很漂亮吧?可是在我们这里一带,却是雪山之花呢。”陈大哥有些骄傲地说,“她阿大又是猎户,不是奴籍,将来她一定可以嫁给好人家的,当然,最好是嫁给神仙,这样她们全家都不愁吃穿了。”

    听这陈大哥的意思,这里的神仙好象很接地气,还到处找老婆?孟方觉得有点涕笑皆非,他所知道的神仙,和陈大哥说的神仙,真的是一回事嘛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