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七十二章 小相

十鹿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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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将军,这老周,说不准是有苦衷的。”张连不由自主的替周长唯分辩了一句,可更多的话,他却是也说不出了,这可是人赃并获的难堪之事啊!

    周长唯在宋令身边那么久,怎会不知他是一个绝容不下叛徒的人?索性便豁出去了,道:“皇上才是真主子!宋将军这话是什么意思?你莫不是有不臣之心?”

    “老周,你疯了?你还不住嘴!”张连有些崩溃的说,他们三人昨夜还在帐边烤火,怎么今日就成了这种剑拔弩张的局面。

    “你才要闭嘴!奴才一个,有何资格与我平起平坐!”周长唯不肯承认自己心里有多么恐惧,恐惧到有些失了智。

    张连脸上顿时流露出难以置信的悲伤之色来,他张了张口,只觉喉头腥甜肿胀,叫他说不出一个字来。

    张连是个孤儿,没什么背景,年少时与宋令相识,两人在西境吃了这么多年的沙土,才有了如今的地位,张连最是珍惜他们这一帮人之间的感情,对宋令更是敬重有加,若无宋令,只怕他张连还是那个沿街要饭的乞儿!

    可周长唯却不这么想,从前周家何其风光,他却只能在宋令身边做个副将,后来周家落败了,他就更无机会了。如今新皇掌权,正是投诚的好时机,他怎能错过?

    宋令皱着眉望了张连一眼,对周长唯冷笑一声,摇着头道:“原来你还是‘积怨深厚’,看不起与你一道出生入死的兄弟,也看不上我这个将军。怎么?想爬到我的位置上来,那你,怕是没有这个本事。”

    周长唯下意识的咽了口唾沫,将这封信扔在地上,冷哼一声,转身欲走。

    只听见宋翎爆喝一声,“笑话!”

    周长唯还未反应过来,便觉胸口一凉,继而剧痛,他头颅下垂,看到胸口那把并非是宋令惯用的乌金刚长枪,而是一把十分普通的长剑,浸透了满是鲜血。

    ‘哈,原来他来时就没打算让我活过明日。’周长唯脑海里飘过这个念头来,他忽想起一件事来,宋令暗地里给他打造的那把侵月刀,他还没开封呢。

    “我不是教过你,别把自己的后背留给敌人吗?”这是周长唯失去意识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,他无声嚅嗫道,“敌人……

    “将军!”张连看着周长唯一点点倒下去,心里五味杂陈极是复杂,他压低声音对宋令道:“您快走,这里我来处理。”

    宋令垂着眸子看着倒地不起的周长唯,缓缓将自己的长枪拔了出来,他过了一会才回了张连的话,道:“周副将独自外出巡查,遭西境王朝遗民伏击,不幸逝世,今年便由你替他回京叙职吧。”

    张连看着周长唯尸首,点了点头。他娶了一位西境女子,在京中也没亲人,每年都由他留守西境,好让周长唯回京与家人团聚,这都快成惯例了。

    今年此番破例,却是因为这个原因,实在叫人心痛难当。

    此事张连没叫任何人帮忙,只自己一个人将周长唯的尸首挪到荒野之地,后又在他身上添了一些打斗伤痕。

    回到军帐之后,张连第一时间到了宋令帐中,见宋令正站在卷帘窗子边上,见他来了,宋令便将手里的几片残留的肉干丢到窗外,留给沙鼠野狗啃食。

    张连只瞧了这一眼,便知是沈白焰的鹰来过了,每次来的总是同一只,宋令似乎很喜欢这鹰,总会备一些生肉干喂它。

    这鹰吃饱喝足,展翅翱翔在天际,它不眠不休的飞了几日几日,终于将信送到了沈白焰手中。

    沈白焰在北国待了好些天,得了良马,谈妥了粮种和首饰的事儿,正准备回去,不过被冒籍君缠住多留了几日,说是要谢谢沈白焰那日送给他的那一份‘礼’,听说那人嘴里被他撬出不少东西来,着实解了冒籍君的一些惑。

    鹰飞回羽衣身边休息去了,沈白焰看罢宋令的信,将信卷起来点了蜡烛,火苗燃了起来,沈白焰将这团火塞进茶碗里,看着白水成了一碗黑兮兮的墨汁。

    虽然沈白焰什么都没说,可宋稚不知为何,觉得他似乎有几分不开心。

    她正赏玩着荞耳送来的几盒皙蓝宝石,她手上那一盒粒粒大如鸽蛋,桌上那几盒则小一些,如李子核,如小拇指。倒不是荞耳小气,这大小各异的,更适合拿来做首饰。

    五公主也后知后觉的送了几盒皙蓝来,品相质量皆不如荞耳的,宋稚倒不觉得的五公主小气,只是揣测她怕是很难得到荞耳手上那种皙蓝宝石。

    “憬余,怎么了?”宋稚将盒子放到桌上,起身走到沈白焰身边询问。

    沈白焰欲言又止,最后只道:“有件事,我还没有查清,还是先不说了。”

    宋稚没有追问,只是点了点头,道:“我这几日琢磨了几个首饰样子,很适合皙蓝这种宝石,荞耳约了我去谈谈。”

    “去宫里?”沈白焰问。

    “不是,今日下了雪,荞耳请我去的是听雪阁。”宋稚道。

    沈白焰脸上这才有了个笑模样,道:“你人还没回去,就想着做生意了,果真是我的贤内助。”

    宋稚嗔怒的在他胸膛上捶了一下,道:“不过是还她些人情。你那日去挑马,怎的跑到人家没放出来的马厩里挑去了?荞耳后来与我说,说冒籍君看着你挑的马,脸都绿了。”

    “他若不想我瞧见,就藏好一些,我瞧见了,那便是我的。”沈白焰说,一点也没觉得哪里不对了。

    不过那日冒籍君的脸色的确很难看,沈白焰忆了起来,忍不住笑了一声,对宋稚道:“叫蓝跃陪着去吧。”

    宋稚勾了勾沈白焰的小指,抱着几张卷轴便出去了。荞耳派了人在宅子外等着,给宋稚引路。

    荞耳没叫宋稚入宫里,是因为知道沈白焰不喜欢。

    听雪阁并不远,这马车行了几步便到了,荞耳今日在,听雪阁便清了场,宋稚一进去便见顶漂亮的一个小男孩跑了过来,被蓝跃眼疾手快的一把抱起。

    “你是谁家的孩子,嗯?怎么在这?”蓝跃抱着这个小男孩,只见他小脸圆圆嘟嘟的,眸子里沾了一点春日的湖水。

    蓝跃看着他的眼睛,心里有了一个猜测,忙把这个孩子放下来,看见了这孩子身后的荞耳。

    荞耳正捂着嘴笑,道:“这是我家的孩子,叫做霄启。”

    这小男孩对着荞耳叽叽咕咕的说了一大串北国语,又转头对宋稚,干净利落的蹦出两个字来,“漂亮!”

    宋稚不禁一笑,霄启看着比蛮儿大了两三岁的样子,样貌全像了荞耳,荞耳脸上那些略显锋锐了一些的线条,融在霄启脸上便觉十分和谐,不知长大之后会不会像冒籍君一些。

    荞耳在霄启脸上捏了一把,笑道:“惯会油嘴滑舌的。”又对宋稚道:“咱们进去吧。”

    方才在门口的时候,宋稚就觉得有些奇怪,这听雪阁分明就是粟朝样式,这一进去,更是处处都是粟朝的影子。

    荞耳看出宋稚的好奇来,笑道:“听说,听雪阁的老板是粟朝人,早年间就来了北国,倒是胆识过人。”

    “听说?您也未见过?”早年间来北国,自然是胆识过人,宋稚更加好奇了一些。

    荞耳点了点头,道:“从未见过。”

    霄启忽然飞快的蹦一蹦,想要引起大人的注意,他又叽叽咕咕的对荞耳说了一串话来,荞耳脸上渐渐露出惊讶的神色来。

    霄启对宋稚眨了眨眼,道:“我见过他!”荞耳冲宋稚扬了扬眉,也没说什么。

    荞耳与宋稚之间所谈论的什么首饰啊珠宝啊,霄启没有半点兴趣,只是摆弄着手上的一匹小木马。偶尔说到车队安排,如何交接的时候,他的眼睛才会偶尔亮一亮。

    宋稚一副副展开卷轴,忽然飘出了一副小相,叫霄启眼疾手快的接住了。

    他看着画纸上的女孩,眼眸比方才还要亮上几分,“她是谁?”

    宋稚从他手上准备抽走小相,霄启却不松手,宋稚也没多想,只笑了笑,道:“这是小女。”

    “小女?她的名字叫小女?”霄启追问道。

    众人皆笑了,荞耳看着自己的傻儿子,十分无奈。

    宋稚抿着笑,道:“小女就是女儿的意思,她是我的女儿。我有些时日不曾见到她了,所以便画上一副小相。”

    “唔。”霄启点了点头,凝视着小相。

    荞耳对他道,“你还不还给王妃。”

    霄启咬了咬嘴唇,对宋稚十分恳切的说:“漂亮姨姨,可以把小相给我吗?”

    宋稚微微一愣,有几分犹豫。

    荞耳瞧出宋稚的不乐意来,便伸手抽走了霄启手中的小相,递给宋稚,道:“王妃,我这儿子不大懂事,您别见怪。”

    宋稚方才再想,女大十八变,蛮儿如今还小,等过了几年,谁看得出这画像是她?又见这霄启模样性格皆讨人喜欢,便道:“罢了,你留着吧。只是不要在人前招摇便是了。”

    霄启忙从荞耳手中拿回小相,连连点头,道:“谁都不给看。”

    荞耳忍不住摇头,心想,如今见了个小美人的画像就这般护着,以后娶回来做了夫人,且不是彻底的‘娶了媳妇忘了娘?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