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7章 苏锦,苦难的过去,幸运的现在

望晨莫及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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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她偷偷去救他。

    他们发现了他们要逃走,疯狂的追堵……

    他把她藏在一处隐密的稻柴垛里,捧着她的脸说:

    “我去引开他们。等我回来。我送你回家。”

    结果,他没有回来。

    他失约了。

    而她被人贩子找到,打得死去活来。

    再后来,他们把她卖给了一个可怕的男人。

    再再后来,那少年找到了她,救了她,他却被人捅了一刀,血溅了她一脸,他在她面前倒了下去……

    她惊叫……

    苏锦惊喘着,从床上坐起,心狂乱的厉害。

    仿佛那些事,才发生不久。

    不。

    只是梦。

    梦而已。

    此刻,她正睡在靳恒远的床上,入眼,尽是华丽丽的家居用品,儿时的破落,鞭打,训骂,都过去了。

    一个人,得有多大的幸运,才能从那样的厄运里挣脱出来,走进今天这样一种生活?

    生活,还是没有亏待了她,对吧!

    她还是幸运的。

    十八年前,“二斤”哥哥将她从苦海救了出来,孤儿院成了她暂时的庇护所。

    至今,她都记得的,受了重伤的“二斤”哥哥被救护车带走前,曾拉着她的小手说过那么一句话:

    “小书,等我回来。我帮你找爸爸妈妈。”

    她答应了。

    那时,她叫小书。

    那是奶奶取的名字。

    奶奶不识字,只盼着她以后可以多读书,成为一个有用的人。

    那一天,她含泪和“二斤”哥哥作别,就此却再也没见过他。

    与她来说,那真是一种难言的遗憾,“二斤”哥哥是她必须感激的救命恩人。

    在那段黑暗的日子里,他就像一缕清晨最明亮的阳光,照亮了她完全没有希望的世界,给她带来了生机,在她看尽了人性丑陋一面的同时,撑起了她对人性还有善良、正直一面的坚信。

    有时,她会想,如果当年,她没有遇上“二斤”哥哥,如今的她,生活又会是怎样一种可悲的状态?

    想读书,成为奶奶期望的那种有用的人,那肯定是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想成为一个大学生,享受最最纯萃的大学生活,那更不可能。

    想拥有如今这样一份职业,过比较有质量的生活,那完全不可能。

    “二斤”哥哥,是她生命中的贵人。

    因为他,她才拥有了另一种迥然不同的人生。

    十八年了,也不知如今的“二斤”哥哥,会出落得怎么一个男人?

    这些年,她几番陪着家人去杭州烧香拜佛。

    虽说,佛本是虚构的形象,它代表的仅仅是一种精神信仰,可她还是愿意在它跟前虔诚的拜一拜:一求,苏家一家平安、万事如意;二求,有朝一日可再见“二斤”哥哥。

    坐在床上,苏锦心潮起伏,久久难以平静:将过去,和现在作比较,才会越发凸显现在这种生活的可贵。

    这时,门外传来一阵“滴滴滴”按密码键的声音。

    她一怔,外头,谁啊?

    难道有贼进来了?

    这个认知一跳进她心里,她就吓了一大跳,急的直从床上惊跳起来。

    不可能吧,这么高端的住宅,能有贼进得来?

    当然,这世上没有任何事是绝对的。

    但她的确有听到外头那人企图打开房门,在输了几次密码失败之后,终放弃,悄悄往楼下走了下去。

    靳恒远这套房,几道比较紧要的门装的都是指纹锁。除却指纹,也只能用密码来开锁。

    早上他离开的时候,都走了,忽然又折了回来。

    她问他:“怎么了。”

    他说:“忘了一件挺重要的事。”

    她问:“什么事?”

    他说:“得给你设置一个指纹。万一你想出去转转。回来之后,你可就走不进来了。”

    苏锦轻轻开门走了出去,赤着脚,在光可鉴人的地板上小心翼翼的走动,从二楼往下望,并没有看到有被贼翻过的痕迹。也不见那闯入者的踪迹。

    可从厨房那边,有一些声响在传过来。

    她翼手翼脚的沿着旋转楼梯往下去,在穿过客厅,走近厨房时,闻到了一股子泡面的味道,紧接着一道秀致的身影端着一碗刚下好的面,从里头出来,没留心到身后有人,突然之间看到苏锦,吓了一大跳,手上那碗面,猛的全往前泼了过来,滚烫的汤水全泼到苏锦脚上。

    “啊……”

    苏锦立刻发出一记惨叫,急忙往楼下的洗手间冲了过去,拿起花洒就对着双脚一阵冲凉。

    疼!

    疼啊!

    哎呀呀,她怎么就这么倒霉?

    身后,那人急急追了进来:“你谁啊?怎么走路都不出声的啊!”

    “我还想问你是谁呢?”

    虽然及时做了处理,可脚踝部还是红了一大片,怕是要起泡了。

    苏锦没好气的回头恼问。

    “你不会是跑进来偷东西的吧!”

    那女孩一脸防备的盯着自己,对弄伤她这件事,好像并不觉得愧疚。

    “你才是贼呢!”

    “我是这家主人请的钟点工。”

    苏锦无语了,居然是钟点工。

    一个钟点工,竟然趁主人不在,大喇喇的拿主人家的食材,在给自己煮面吃?

    这是什么职业道德?

    而且,关键的是……

    苏锦再次眯眼看了这个女孩一眼:很年轻,不会比她年纪大,脸孔长的很青春很靓丽,身材又好,穿的是什么,短T恤,牛仔热裤,露着一大截雪白的大腿,赤着脚——

    靳恒远居然请这样一个漂亮女孩做他家的钟点工?

    这像钟点工吗?

    这更像是这个家的女主人吧!

    以苏锦看来,像这样的女孩,本身就对高富帅充满了某种幻想,正好雇主就是这样一种有钱又有型的男人,完全能满足她对未来某种不切实际的想法。

    瞧瞧啊,这套房,多高上大,一个受雇的女孩,本该在这里作清洁工作,可她却在用主人家的厨房,做饭,享用这房子带给她的虚荣感,

    别怪她思想不纯洁,实在是她的行为,真的会让人往那种方向想象。

    “你是谁?靳先生的房间,从来没来过外人。你要不交代,我可要报警了。”

    女孩一眼戒备的盯着自己。

    “我是靳恒远的太太。”

    苏锦闷闷叫了一句,脚上疼的厉害,也不知家里有没有医药箱。

    女孩愣了一下,似乎有点不信。

    更有失落感在她眼底浮现。

    那是很浓的失落感。

    代表什么意思,苏锦依约能辨得出来。

    这女孩,对她雇主有想法了。

    这判断,真是让她觉得很不痛快。

    “家里有没有药膏之类的?”

    “有……有……我去找……”

    女孩忙跑出去。

    隔了好一会儿才回来,手上拿了一个医药箱,递过来时,语气呐呐的:“对不起。我不是故意的。我,我不知道屋子里还有别人……我是勤工俭学的在校大学生,已经为靳先生工作好些年。中午赶得急,没在外头用午餐,只带了一包泡面过来……”

    的确是泡面。

    苏锦也不好说什么,低着头,往烫伤处抹着药膏:

    “算了。你也不是故意的。去把地上弄干净吧!我这边没事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真的很抱歉!”

    女孩再三道歉。

    苏锦抹了药膏就上了楼,心里莫名就烦。

    只要一想到有个年轻女孩在这房里,给靳恒远洗衣煮饭,擦地清洁,她心里就特别特别的不舒服——

    她坐在房间飘窗待了很久。

    郁闷的不得了。

    一阵敲门声响起。

    “靳太太,我给您做了饭。您下去吃一点吧!我上学时间点到了,现在就得走了。对于刚刚的事,我再一次向您道歉。希望你大人大量,别让靳先生开除我。我需要这份工作负担自己的生活费。拜托了。”

    女孩在外头诚恳的求着。

    苏锦没应。

    这是第一次有人称她为“靳太太”,感觉怪怪的。

    过了一会儿,女孩走了。

    苏锦下楼时看到餐桌上摆着两道刚做出来的菜,还有一碗盛好的米碗。

    她尝了一下,很可口。

    可她吃不下去,一想到这女孩子时不时会给靳恒远做饭吃,她的烦躁,越发浓烈了。直接把饭菜全给扔了。

    十二点,靳恒远来过电话,问她:“在干什么!”

    苏锦正赖在沙发上,面前,巨大的银屏上放着胡歌那张帅气的小生脸:

    “《轩辕剑》。”

    靳恒远一愣,在那边笑了:“你还追星吗?那姓胡的不会是你的偶像吧?”

    那语气,似在叹。

    苏锦气鼓鼓的:“我怎么就不能追星了。我、小彤还有葭慧,我们三个就爱看胡歌和霍建华演的戏了。怎么了?只准你们男人看美女,就不准我们女人欣赏帅哥了吗?”

    “哎哟哟,怎么了,这是,我怎么就惹着你了。我就觉得吧,我比姓胡的帅多了……你看他,不如看我……他多虚,形象再好,都是虚构出来的……我可是实实在在的人……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哎呀呀,这人,能不能别这么自恋啊!

    直接挂了。

    苏锦很闷火。

    至于为什么闷火?

    她没细想。

    另一头,靳恒远瞅了瞅被挂掉的通话,眉一挑,摇头:

    “想不通,女人怎么都欣赏奶油小生?”

    “奶油小生?姓胡的?你在说胡歌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