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4章 娶了慕丝丝,好幸福啊。

蜜糖萌萌哒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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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喜欢?”沈行之将这两个字重复了一遍,眼里闪过嘲讽,“丝丝,你明白什么叫喜欢吗?”

    慕丝丝摇了摇头,又连忙点头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!我喜欢你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我不喜欢你呢?嗯?”沈行之望着她天真无邪的小脸,伸手在她的脸颊上一戳。

    姑娘睡得并不安稳,半梦半醒间,抓着男人的手臂,痴痴道:“行之哥哥不喜欢我,丝丝会好难过……但是,我还是会继续喜欢你的!因为你是第一个对我这么好的人。”

    “我就是喜欢你,我想长大以后嫁给你做新娘子……”

    她现在是七岁孩子的智商,还以为自己没长大呢。

    沈行之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。

    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丫头?!说得好听是傻得可爱,说得难听就是愚蠢至极。

    “丝丝,你想嫁给我?”他将她的一缕发丝儿抓住,缠绕在指尖。

    “我想……想嫁给行之哥哥!但是怕被嫌弃……”慕丝丝又一次蜷缩起来,贝齿咬着下唇,惶恐不安。

    “想嫁给我,就乖一点,好好听话。”沈行之捏了捏她的脸蛋,“如果你乖一些,兴许我就同意了。”

    男人没有察觉,他的眼里有一闪而逝的温柔。

    面对这样可怜又软萌的小丫头,任谁也无法狠下心。

    沈行之先前被仇恨冲昏了头脑,现如今平静下来,居然会觉得眼前的慕丝丝有几分可爱!

    他真是疯了。

    “乖……我会乖的。”慕丝丝狠命点头,小手抓住男人的大手,“行之哥哥,丝丝什么时候才可以嫁给你做新娘子?”

    她在迷迷糊糊间掰开了沈行之的手指,与他十指紧扣,笑得纯美。

    “行之哥哥,我在书上看过一句话……叫执子之手,与子皆老!为什么抓着对方的手,就老了?!”

    “丝丝,你认错了!是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意思是相爱的两个人抓着彼此的手,一直到对方老去。”沈行之摸了摸她的头发,“这叫白首偕老。”

    “白首偕老……好,真好!”慕丝丝将他的手指抓得更紧,“我就要和行之哥哥白首偕老!”

    “可是我现在才几岁,还有多久才能长大啊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想长大,想穿漂漂的白色婚纱!”

    她的嗓音软得可怜,吹弹可破的肌肤微微泛着红晕,带着女儿家独特的娇羞,美得让人险些移不开眼。

    沈行之一顿。

    和慕丝丝白头到老?!

    呵,真是笑话。

    他惟愿和滟滟白首偕老,奈何滟滟已经和顾北辰在一起,他也说过要放她飞去,再也回不了头。

    沈行之黯然神伤。

    慕丝丝做着幸福的梦境,甜甜地笑着,睡了过去。

    她梦到她穿着白色婚纱,漂漂亮亮地做了沈行之的新娘子。

    她还梦到,他们老了,头发都白了!

    等他们老了,还是这样抓着彼此的手。

    好幸福啊。

    可幸福都在梦里。

    等梦醒了,幸福就散了。

    慕丝丝的眼角挂着晶莹的泪水。

    次日。

    慕丝丝一醒来,就发现自己躺在沈行之的怀里。

    “唔……”她嘤咛一声,见沈行之还在熟睡,就偷偷伸手去摸他的脸。

    皮肤真好。

    摸了一把之后,慕丝丝眨巴着眼睛,想要去解开他的西裤……

    把她弄得大出血的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?她要好好看清楚!